日前,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得以纠治,形成有效震慑。从严整改动真格,还需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破立并举,增强监督实效。
审计整改监督的鲜明特点是突出问题导向,对准顽瘴痼疾开刀,一针见血求实效。整改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底,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总体上来看,审计发现的问题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制度设计问题,制度规定本身不健全不完善;一类是对现有规定没有严格遵照执行,存在偏差;还有的是明知故犯和违法。
要以审计整改督促严格落实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法律,进一步推动强化预算法治意识,依靠法治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政策和资金统筹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大依法追责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对虚与委蛇、推诿塞责,甚至明知故犯的,要绝不留情,严肃处理。
同时,审计整改监督要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跟踪问效。审计中发现因体制机制导致的问题,应完善体制机制;对执行不严的,要补漏洞。例如,国有资产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不仅仅是会计制度有问题,个别失真是人为的,是利用了制度漏洞。对此,应该在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深挖瞒报和虚报的体制机制原因。
审计不应只看用钱是不是合法、合程序,也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审计,发挥好审计结果对调整财政预算的作用。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项目的决策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人大常委会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推动审计监督范围持续深化拓展,不断向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延伸,向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延伸,向防控经济安全风险延伸。从系统全局看,这也促进一体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税制改革、预算制度改革等,健全预算统筹衔接机制,逐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增强预算约束刚性。
认识的提高、措施的健全,还需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通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析相关政策实施、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方面的短板弱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的权威性、约束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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