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下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全文:
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度参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全国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决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开展“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闭环管理,坚持协同联动,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完善自律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自律监督全国“一盘棋”,提升审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
2023年的主题年活动,重点实现以下目标:进一步深化行业对强化自律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兴调查研究,推动解决行业发展痛点难点和短板弱项。进一步推动自律监督重点任务落实,制定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和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指导性文件,完善职业标准“一类标准”,加强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两类教育”,抓好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行业统一举报模块、行业舆情监测系统“三个系统”,突出深度参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执业质量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四项监管重点”。进一步完善自律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两级注协纵向联动、加强与财会监督其他主体横向协同、探索自律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协调,共同提升审计质量,促进行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业对强化自律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1.开展自律监督大学习大讨论。各级行业党组织、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要把自律监督大学习大讨论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发挥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结合起来,与行业继续教育、行业党校培训、党的组织生活等结合起来,灵活设计专题讨论、案例教学,组织全体党员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行业党外人士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行业和协会青年开展“财会监督青年谈”主题联学活动。各级行业党组织要针对自律监督加强学习研讨,引导行业党员在学习研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深化对自律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带头提升能力水平,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2.大兴调查研究,推动破解难题。各级行业党组织、注协和事务所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发30号文)要求,认真查摆本地区本单位在自律监督、执业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的难题和瓶颈。要组织开展自律监督、执业监督情况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推动解决行业发展痛点难点和短板弱项,在研究解决问题中深化学习讨论效果。
(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3.加强自律监督顶层设计。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增强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以诚信驱动执业质量提升。制定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调研,梳理行业在制度建设、执业质量检查、监管队伍建设、诚信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完善自律监督体系,理顺自律监督机制,强化自律监督职能,推动事务所更好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4.完善自律监督标准体系。针对审计实务中的难点,研究制定银行信贷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审计指引、数据分析在审计中的应用、商誉审计问题解答、互联网审计实务指引等4项实务指引。
研究探索构建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吸收借鉴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最新成果,持续修订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水平。持续完善银行函证操作指引,细化函证项目内容和解释口径。开展新发布准则和重点准则的宣传、培训与实施指导,推进职业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
5.加强自律监督教育培训。全面开展诚信教育,抓好诚信入门关,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要求,引导考生遵循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诚信道德水平。抓好诚信日常教育,将诚信教育列入会员继续教育和行业党校培训的必修课,执业会员职业道德课程比重每年不低于4学时,重点抓好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代表人士、青年骨干的培训。将诚信教育贯穿于执业管理、执业质量检查、处理处罚、党的组织生活等环节。
全面、完整、准确记录诚信信息,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弘扬诚信文化,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第三届“会计诚信与高质量发展论坛”,广泛宣传行业执业特征、价值贡献、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建立“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三十年”等荣誉奖励制度,颁发诚信执业三十年荣誉证书,大力营造褒扬诚信、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重点抓好警示教育,整理行业违法失信案例、审计失败案例和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编发事务所检查案例集和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辅导手册。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规、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反面案例进继续教育和行业党校培训课堂、进事务所党组织“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引导从业人员审慎执业、防微杜渐。
6.提升自律监督信息化水平。配合完善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按照“一地一地过”原则,督促指导行业用好统一监管平台,配合部内司局定期通报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监测使用情况,进一步推广审计报告验证码末端应用,不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效能。
推动上线行业统一举报模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事务所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查实必处、处则必严。建立行业舆情监测系统,通过网络即时抓取突发信息,实时监测行业重大舆情,开展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执业异常情况监测,健全完善警示约谈相关程序,作出风险提示,及时统筹应对和处理。聚焦重大舆情开展重点监管,夯实事前事中监管。
7.突出自律监督监管重点。深度参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按照《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要求,落实中注协重点任务,强化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坚持质量导向、
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发布年报审计快报,做好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坚持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丰富监管措施,形成闭环监管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统筹各级注协监管力量,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新修订的质量管理准则等新要求,修订完善执业质量检查手册。各级注协要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根据本地区事务所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年度执业质量检查。推动事务所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提升事务所执业监督效能。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促进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与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减少重复检查,指导行业用好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的年检模块,开展网上年检,不断优化年检系统。
(三)完善自律监督工作机制。
8.强化两级注协纵向联动。按照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原则,推动自律监督全国“一盘棋”。中注协负责自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明确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指导推动各地组织实施。地方注协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自律监督工作,建立自律监督工作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及时向中注协反映自律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9.加强与财会监督其他主体横向协同。各级注协要加强与财会监督其他主体的配合,特别是与财政部门、有关部门、事务所等主体间的横向协同,推动协会自律监督与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事务所执业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10.探索自律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探索与自律监督等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推进信息沟通、成果共享。建立行业违规违纪党员“负面清单”和案例库,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重要事项中的事前政治把关作用,探索将党内监督结果作为行业高端人才选拔、注协理事和常务理事推荐、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
对存在不诚信执业行为的党员从业人员,事务所纪检机构要及时约谈提醒。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处理处罚的党员从业人员,要强化党内追责问责,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形成党内监督和财会监督合力,彰显“双重震慑”。
三、组织保障
11.加强组织领导。行业各级党组织、注协及事务所领导班子负责主题年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组织开展主题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12.推动结合融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与注协和事务所领导班子加强协调,把主题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意见》、国办发30号文、行业“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指导事务所及其党组织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事务所党组织要将自律监督与执业监督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找准症结、解决问题,提高监督质量效能。
13.强化督促指导。各级行业党组织和注协要对照《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落实清单》加强督导,跟踪掌握主题年活动的进展信息,定期通报各地和事务所开展主题年活动的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行业自律监督相关重大问题的解决。对组织活动不力、进展不快的地区,要及时作出提示。
要将组织开展主题年活动的情况纳入行业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范围。把指导开展主题年活动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原文地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news/202305/W0202305085861119851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