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为进一步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规范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结题审计业务的服务与监督,结合国家审计署2022年度专项审计反馈情况,发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问题。于近日在官方网站分两批公布处理结果。
第一批取消北京中弘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备案管理3年;第二批取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德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卓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有限公司、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家会计所备案管理3年。
同时,对湖南湘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源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持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家会计所暂停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备案管理3个月并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