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首页 图片新闻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往日头条 专题列表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国内行业资讯正文
 

挪用公款460余万安徽一学校会计受审

来源:天长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天长市检察院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安徽一学校会计汪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460余万元用于个人申购基金及转入其证券账户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利3万余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挪用公款460余万元,安徽一学校会计公开受审!

9月14日,由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汪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级检察员曹伟礼、检察官助理徐志勇出庭支持公诉。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教体系统、银行系统、税务系统、纪委机关共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8月,被告人汪某担任某学校会计(报账员),负责学校的财务工作,并用其名下银行卡管理代收代支学生报名费等公款。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汪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460余万元用于个人申购基金及转入其证券账户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利3万余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各自围绕案件证据及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汪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整个庭审过程流畅、严肃,公诉人所做的法庭教育效果显著,发人深省。

该案将择日宣判。

延伸阅读:

  • 挪用公款120万长顺90后出纳被判刑
  • 区国资管理中心原出纳55次挪用公款超百万
  • 挪用公款五百多万福建财务获刑3年10个月
  • 更多关于 挪用公款 的新闻 关于 挪用公款 的论坛帖子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