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揭晓《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密码”——做好“加减乘除”,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1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修订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员管理办法》),自203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会员管理办法》顺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实施后的行业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是深化资产评估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自律管理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会员管理服务法律法规体系的再一次优化,充分体现了行业管理服务顶层设计的魄力与智慧。新《会员管理办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科学、系统地整合了原有会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与时俱进,有破有立,构建了统一的、完整的、集结的会员管理服务法规体系,符合法治精神和时代特征,符合新时代新形势行业发展的新要求。二是充分考虑到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现状,结合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会员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坚持了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凸显了求实、便捷、效率,明确了职责分工、会员分类、入会条件、审批流程等各个方面,更加清晰,更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强。三是全面开启资产评估管理服务信息化时代,搭建了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承载了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会员会籍管理、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等各项业务功能,实现业务办理在线化、无纸化,为推进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四是明确了中评协、地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和评估机构三级自律管理体系,压实三方责任,厘清权责边界,强化了评估机构自主管理权责,激发了机构对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提升了机构核心竞争力,保障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的《会员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会员管理服务的“加、减、乘、除”,有力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方面做“加法”。一体现在对象范围上:根据《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包括见习执业会员和正式执业会员。”会员对象和范围扩大,将“其他具有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作为见习执业会员”纳入管理,对行业所有从业人员的服务实现全覆盖,把优秀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吸引进来,增加了行业人才储备。二体现在证书形式上:《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和实体证书并存的方式,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编号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强化了会员意识,注重了实体证书的仪式感与电子证书的便捷性。三体现在服务事项上:《会员管理办法》规定,执业会员办理入会、变更登记、年检、注销登记等各项业务,实施会员管理业务全面信息化,所有业务仅需在中评协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上操作运行,实行“网上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
在管理方面做“减法”。根据行业发展和会员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会员管理办法》实施了会员的分级分类管理,简化了会员管理业务手续,提升了会员自律管理意识,明确了各方责任和义务。一是信息化赋能。执业会员入会、转所、转非、年检、退会等业务均通过系统上传资料,实行网上审核办理,简化了会员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会员管理业务由本人操作,不可代办,登录后需完成身份信息验证,提高了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办理执业会员入会需要通过人脸识别,申请入会时上传手写签名,入会手续完成后,需上传印鉴,签字与印鉴都显示在电子证书上,使数据存储更为安全可靠。信息化技术手段不仅保护了用户的数据信息,防止不法分子的恶意侵入和利用,让会员能够更加放心的办理业务。二是自主化发力。强化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自主管理,调整了会员管理层级,由单位会员负责本单位的执业会员自主管理,执业会员入会、转所、年检等业务,需要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后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员审核通过,各项业务办理进度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突出了机构自主管理的重要地位。三是制度化推进。《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了执业会员申请入会,“执业会员申请人应当经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见习执业会员符合正式执业会员条件的申请变更为正式执业会员,“申请人应当经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同意”;执业会员及单位会员年检,“主要采用自查申报方式”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及登记在本单位的执业会员进行自查并通过系统向地方协会申报等,均以制度化方式予以约定。协会在管理上权限下放做“减法”,明确了协会权责边界,压实了机构自主管理责任,倒逼机构强化自律管理。
在效率方面做“乘法”。所谓效率上的“乘法”即为管理服务效能快速提升。新《会员管理办法》更多注重会员管理服务效率提升。一是在日常管理上,执业会员无论是办理入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还是办理年检、监管等其它业务,只需其当事人申请,或经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员在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申请或审核通过,地方评协、中评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核并通过系统予以确认。以“办理会员入会登记”为例,“执业会员申请人应当经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同意,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向地方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入会申请材料齐全的,地方协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最后提交中评协复核,“地方协会同意申请人入会的,通过系统将申请人信息及材料报送中评协。中评协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批准入会的,通过系统予以确认,并在中评协网站公告。”办事方式、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均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在行业监管上,改变了只对资产评估师监管的做法,将见习会员也纳入了监管范围,把资产评估师与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合理区分后,各自定位更加清晰,不仅保障非资产评估师的执业人员有合法执业地位,而且促进行业有序监管与科学管理,监管工作基础更扎实,监管工作对象更广泛,有效地推进了全面的行业自律监管。三是在法人治理上,也有重大突破,资产评估机构的法人、股东也可以转所,申请转所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移除转出机构资产评估师股东身份,由资产评估师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转所的股东仅可在转入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的法人、股东属于出资、投资行为的,不能直接判定为执业行为。评估机构的法人、股东可以存在其法人、股东身份所在机构与执业机构不一致的情况,不属于违反资产评估法的行为。若资产评估机构的法人、股东发生变化,需按照《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30日内需通过财政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备案。但若发现法人、股东在两家资产评估机构有执业情况,则属于违法行为,将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自律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在环节方面做“除法”。所谓环节上的“除法”即为管理程序环节除繁就简。《会员管理办法》强调职责分工,明确由中评协负责全国会员会籍管理和日常管理,由地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参与本地区会员会籍管理,负责本地区会员日常管理,由各单位会员负责登记在本单位的执业会员自主管理。明确中评协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同时也是所在地方协会会员,会员关系更加明晰。《会员管理办法》强调会员办理业务更加简单便捷,比如: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可自行操作。“执业会员的政治面貌、职称、学历、学位、通讯方式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通过系统自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涉及重要信息变更的,“执业会员姓名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系统自助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地方协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批准信息变更登记的,通过系统予以确认。”多种职业资格评估师在不同的评估机构从事业务可自动清理。确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给执业会员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执业环境和发展机会,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业基础,新系统上线后自动清理多种职业资格分置在不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会员,默认只保留资产评估师资格,对不专职的执业会员进行自动清理。会员办理业务事项数据信息可自由共享。会员办理业务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信息化手段,一方面确保了会员管理服务数据信息的原始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实现了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互享,有效地减轻机构填报和协会核查的负担,既保障了会员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又增强了行业监督与管理的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会员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围绕其“加减乘除”的实质内涵,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自律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把会员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有力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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