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2023年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文件要求,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于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上旬开展了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工作,共对四川省64家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备案的省内资产评估机构(包含总所授权进行业务报备的分支机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检查工作分为自查整改和现场重点核查两个阶段。凡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的省内资产评估机构均自行开展业务报备自查和整改。若自查发现存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未完整报备的情况,需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进入“行业管理平台”中的“业务报备”模块完成补充报备整改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提交四川评协。
四川评协针对评估机构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进行梳理分析,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核对整改情况,对在自查整改阶段发现问题的机构与中评协反馈可能存在证券业务未报备机构名单(8家机构出具的9份资产评估报告)一起纳入现场重点核查范围。检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将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或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以下统称业务报备)。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存档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列入中评协核查名单的,重点核查上市公司公告中涉及未报备的资产评估报告,排查是否为虚假委托,了解未进行业务报备的原因。核查内容包括是否签订委托合同,是否已出具评估报告,工作底稿是否已归集整理,是否实际收款等。
重点核查阶段,在对32家联合检查的机构同时开展业务报备检查的基础上,还结合自查情况筛选出32家机构进行业务报备重点核查。经核查,发现部分评估机构存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未报备、业务报备信息不准确、未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的情况。
下一步,四川评协将根据检查情况完成后续处理工作。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纳入下一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予以重点检查,并以不定期回访的方式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全面落实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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