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财政部、保监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行业集中投保工作,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风险承担能力,有效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省注协第六届专业技术委员会风险防控专委会拟定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号——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专家提示》(以下简称提示),现予发布。
本提示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提供参考,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可参考使用。本提示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亦不能替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且不包含任何倾向性、排斥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和职业判断合理使用。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号——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的工作专家提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