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补充(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充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该补充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中的供应商融资安排及缺乏可兑换性有关会计处理要求,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修订。
一、有关背景
IASB于2009年制定发布了《第一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并于2015年开展了第一次全面审议,修订发布了《第二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2019年,IASB启动了第二次全面审议,于2020年1月发布了《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全面审议(意见征询稿)》。在整理分析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中小主体实施工作组的建议后,IASB于2022年9月发布了《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2年征求意见稿)。
在2023年9月例会上,IASB认为,根据全球利益相关方对第二次全面审议的反馈意见,审议范围应当与2022年征求意见稿中的提议保持一致,即与2020年1月1日或之前生效的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相协调。然而,IASB审议了2020年1月1日之后生效的对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所有修订内容,并评估了第二次全面审议的范围是否应扩大到这些修订内容。在评估时,IASB考虑了中小主体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中小主体实施工作组的反馈意见,认为供应商融资安排和缺乏可兑换性对中小主体而言具有相关性。IASB注意到,对完整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中的供应商融资安排和缺乏可兑换性修订时收到的反馈意见也适用于中小主体。
因此,IASB决定扩大第二次全面审议的范围,并建议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修订,使得“第7章现金流量表”与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项目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第30章外币折算”与通过“缺乏可兑换性”项目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相协调。
二、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补充征求意见稿的提议对2022年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以下补充:
一是要求中小主体披露其各项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属于该安排的负债金额(分别披露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金额,并说明该项负债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付款到期日的范围及非现金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二是要求中小主体在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当一种货币无法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估计采用的即期汇率方面采用一致的方法。
财务报表使用者认为某些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信息在中小主体财务报表中不够透明,妨碍其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7章的拟议修订回应了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以上关切。拟议修订旨在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获取所需信息,以了解供应商融资安排对中小主体财务报表的影响并在不同的中小主体间进行比较。
利益相关方认为不同主体在确定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当一种货币无法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估计采用的即期汇率方面存在实务多样性。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30章的拟议修订回应了利益相关方的以上反馈意见和关切。IASB期望该拟议修订能够帮助中小主体和财务报表使用者解决以上问题。
三、征求意见稿的潜在影响
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7章的拟议修订将影响作为购买方订立一项或多项供应商融资安排的中小主体。在这样的融资安排下,中小主体或其供应商可就中小主体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取得融资。
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30章的拟议修订将影响发生以不可兑换外币结算的交易的中小主体、拥有以不可兑换外币作为其功能货币的境外经营的中小主体、列报货币或功能货币不可兑换的中小主体。
四、下一步工作
IASB将考虑其收到的对该征求意见稿所提建议的反馈意见,并决定是否对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修订。IASB计划将由此确定的修订内容纳入《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