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准则执行不到位,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4年05月0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决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是该事务所在执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报表审计、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恰当判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分类,对审计证据异常迹象并未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以及对个别审计证据可靠性未审慎判断等。根据相关法规,监管局决定对该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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