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耐克招股文件披露不准领罚单 保荐和审计机构也遭殃
中新经纬5月7日电同一日,富耐克、中原证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领罚单。
4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5件业务规则,覆盖公开发行并上市、退市、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重大资产重组、分红等制度。
随即,北交所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耐克)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明,富耐克在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富耐克招股说明书、反馈回复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净资产等披露不准确的问题,相关财务数据构成错报,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董事长李和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延升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富耐克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北交所决定:对富耐克、李和鑫、李麟、吴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河南证监局也因富耐克发行股票文件存在在建工程、净资产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对公司及李和鑫、李麟、吴延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富耐克,北交所同日还对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和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指出,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张朋浩、陈军勇进行尽职调查时,未能勤勉尽责、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退回的合理性以及在建工程成本归集核算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未在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错报事项,决定对中原证券、张朋浩、陈军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黄志刚、路珂、吕勇军、李斌也因上述问题,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富耐克创立于1988年,是一家超硬磨料、超硬复合材料和超硬刀具制造商,也是磨削方案、切削方案及技术的提供者。
富耐克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2022年6月,在中原证券的辅导下,公司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2024年2月,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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