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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三项违规收监管函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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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易成新能及董事长王安乐、时任总经理曹德彧、董事会秘书常兴华、财务总监王尚锋、时任财务总监杨帆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易成新能三项违规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5月14日电14日,深交所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向易成新能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易成新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

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公司对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更正。公司更正前披露的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不准确。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1月,河南中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钒液流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04亿元。上述设备实际购买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23年年报披露数据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盈亏方向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王安乐作为易成新能董事长、曹德彧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常兴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尚锋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晚间易成新能已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上述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易成新能及王安乐、曹德彧、常兴华、王尚锋、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易成新能产业布局涵盖“光伏、储能及碳材料产业”。涉及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有: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和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开发建设运营;涉及新材料行业主要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业绩方面,易成新能2024年一季度营收约8.85亿元,同比下降5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987万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4728万元。

二级市场上,易成新能股价今日低开,截至发稿跌超3%,报4.0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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