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辽宁会计网 时间:2024-06-04 作者:辽宁省财政厅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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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一)现场审核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7月1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考试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详见“辽宁会计网”发布的《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报名及缴费,正常进行其他科目报名缴费即可,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

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考试报名前请登录“辽宁会计网”中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其中“专业”“学位”信息按照会计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