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浙江考区)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外籍人员报名等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24〕2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以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浙江考区)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外籍人员报名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相关申报及审核工作
(一)申请科目免试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时间
(三)申请科目免试方式
符合免试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进入“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会计专硕(博)中级免试申报”栏目。考生应严格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填写相应信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考试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23〕56号),考生成功申请科目免试又报名缴费《财务管理》科目的,不再给予退费。
2.考生须统一在网上申请免试科目,无需再通过线下办理其他事项。
二、外籍人员考试报名相关工作
(一)报名地点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信息登记或变更渠道
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报名开始前,须通过以下途径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浙江非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浙里办”APP——“会计之家”栏目,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s://kj.czj.ningbo.gov.cn)。
外籍人员须严格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统一使用中文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完成信息登记或变更后再进行考试报名。
(三)考试报名渠道
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外籍人员,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考试报名及缴费。
考试报名等其他事项详见《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23〕56号)。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高考试服务水平,做好免试申请者的审核工作,确保外籍人员顺利有序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