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8811.89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被四川省财政厅警告并吊销违法所得18811.89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结果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川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违规行为。对于此行为,四川省财政厅做出了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8811.89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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