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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脉年报信披不准确被警示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4-08-07  作者:中新经纬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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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因年报信披不准确,*ST通脉、时任董事长王世超、时任财务总监张显坤、田国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奇、赵伟平收警示函。

原标题:V观财报|*ST通脉年报信披不准确被警示

中新经纬8月6日电*ST通脉6日晚间公告称,当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吉证监决[2024]26号)。

上述决定书指出,*ST通脉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虚增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情形,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王世超,时任财务总监张显坤、田国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奇、赵伟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

吉林证监局表示,按照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对*ST通脉、王世超、张显坤、田国华、孟奇、赵伟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除上述行为外,*ST通脉2022年、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否定意见,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存货管理等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执行层面均存在明显短板。

吉林证监局要求*ST通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相关制度落地执行。同时,公司应组织人员系统、全面梳理既往及现存工程项目,对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计负债等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ST通脉以承担通信网络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与施工建设及通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为主营业务,兼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建设及有线电视工程的安装与服务。

截至8月6日收盘,*ST通脉涨停报4.95元,总市值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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