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联合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结合山东省实际,决定开展山东省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具体各所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按照“周期性、区域性”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列入年度检查的事务所175家。其中省注协确定列入行业检查的事务所73家;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的事务所为102家,名单由省财政厅直接确定。
聚焦往期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分析未整改落实的原因,督促事务所逐一落实整改。根据日常监管线索和事务所的自查报告,查找质量控制薄弱环节,重点关注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职业道德的遵循(包含独立性)和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等情况。
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省注协检查以来,尤其是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出具的业务报告。
山东省注协确定列入行业检查的事务所7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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