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安|出台实施细则加强审计统计工作”
近日,广安市审计局印发《广安市审计机关统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范和加强审计统计工作,促进更好开展统计数据分析、提升审计统计质量。
《细则》提出,全市审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强调要规范统计数据填报、审核上报等工作程序,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增强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统计资料保密和监督管理。要压紧压实审计统计责任,审计组主审为审计统计台账填报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审计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明确专(兼)职统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统计岗位时,及时上报备案。各县(市、区)审计局、各科室(中心)要加强对审计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计划与内审指导科要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实行审计统计情况通报制度,将审计统计情况列入各科室(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和“双标”评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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