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10-24 作者:待查 编辑:cljmy
根据《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苏财会〔2014〕35号)、《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20〕16号)精神,李敏等56位同志已完成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五期)全部培养任务,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五期)毕业学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