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瑾 卢宗辉
近期,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在对该区某部门经济责任延伸审计中,发现该部门未对单位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进行清退。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咸安区审计局采取多项举措抓实审计整改,督促该部门清退历年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
一是摸底排查,了解制度方式。审计人员坚持以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用退”管理制度,了解到近几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多数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但目前保证金账户还有800余万元的本金和利息。审计组结合近几年的区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和退还情况,梳理掌握“保证金”真底子,核查摸清“保函”真实性,走访看准“项目”真情况。
二是抽丝剥茧,理清退还利息。面对历年项目繁多,时间跨度大的难点,审计组系统梳理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及企业名单,委托保证金开户行清算名单项目涉及的保证金本息,并要求该部门立即公示110个项目30余万元利息的限期清退通知,逾期未申领资金按程序上缴国库。
三是持续监督,落实退还程序。该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立行立改,行动迅速,启动主动退还程序,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退还公告,同时接受审计监督,在确保建筑和施工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及时退还保证金利息。
目前,利息退还流程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审计将落实“回头看”监督机制,紧抓督促回访,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应退尽退,应退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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