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1月19日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广西南宁换购90平米以下新房全额贴契税
湖北荆门购买新房可享受100%契税补贴
杭州临平购房给予最多30%契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