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淄博市张店区:出台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
作者 范雯倩 张璐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提升移送问题线索质量,近日,张店区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张店区审计局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立足审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权力运行失控和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通过明确移送标准、优化移送流程、压实移送责任,推动审计成果切实转化为监督实效。
《办法》突出三项重点,一是提升移送办理质效,细化移送情形,确保问题线索移送精准、程序规范。二是严格移送质量标准,树立“成案意识”,强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推动形成证据闭环,提升线索可查性、可究性。三是建立移送线索跟踪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并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监督实效。
《办法》明确了审计移送事项的分类处置机制,规范了从线索研判、移送拟文、审核审理、会议审定到送达跟踪的全流程管理,确保移送工作严谨规范、责任到人。下一步,张店区审计局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审计移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效能化水平,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环境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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