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V观财报|晨曦航空因收入确认存跨期情形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12月12日电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晨曦航空”)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被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
具体来看,陕西证监局表示,经查,晨曦航空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晨曦航空2024年三季报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公司2024年三季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晨曦航空2023年度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公司2023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反映出该公司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不明确。
陕西证监局表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晨曦航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晨曦航空采取责令整改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晨曦航空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上述问题,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资料显示,晨曦航空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航空机电产品及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涉及航空惯性导航、航空发动机电子及无人机领域。
2025年前三季度,晨曦航空实现营收5274.5万元,同比下降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8.1万元,同比下降76.22%。对于净利润下降,晨曦航空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营业收入减少导致。
12月12日,晨曦航空收涨2.01%报16.71元/股,总市值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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