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上述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是新会计准则的历史性亮点。2004年1月30日.TCL集团完成对TCL通讯的吸收合并,实现整体上市。TCL集团对本次合并的会计处理采用了权益结合法。初步计算,因为使用权益结合法未计算合并产生的商誉,其净资产比购买法下减少14.08亿元,占TCL集团净资产的比例为22.55%。同时,净利润比购买法下多0.63亿元。加上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权益结合法下2003年上半年净资产收益宰较使用购买法高出58.09%。如果剔除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因素,两种会计方法下净资产收益率的差异更加明显了,权益结合法下比购买法下高出96.43%。
我国上市公司的合并大多数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重组行为,采用权益结合法而非购买法更符合转型经济环境下会计生态。鉴于权益结合法不需导入公允价值,其易于操作的优势越发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一是改变了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特点。使隐形风险显形化;二是改变了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传统做法,采用实际利率法,使商业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更精细、更客观;三是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要求银行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力,需要银行资金管理中心建立严格的“盯市“制度。也许可以说,一项会计准则的变化能“发动”一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观念及其控制技术的革命。
合并财务报表。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再考虑股权比例或重要性。这一变革,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及合并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味五:咸
描述:盐的味道。《孔颖达疏》:“泽性下流,能润于山;上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
每一次新旧衔接的背后都是由淡变咸。
一是实施时间。众所周知,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先在上市公司实行,而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力争”在2008年年底之间全面执行,于是,产生了两年的“时间差”。在这两年的时间内,缺少一个企业间可直接比较、分析的会计信息平台。对于一笔相同的交易或事项,有着两种不同的财务结果。如果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发生购并与重组业务,必然增加会计准则的调整与转换成本。
二是涉税处理。会计计量属性的多元化加剧了与其计税基础的距离(当然有税法不‘趋’的原因),“暂时性差异”显著扩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分离增大,所得税会计核算愈发复杂。事实上,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相分离在大陆法系国家并不流行,而在英美法系国家更流行,这与英、美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位于民间、难与税务立法的官方机构协同有关。有趣的是,尽管我国更接近于大陆法系,但所得税会计看上去却像“孤帆远影”。
“指剥葱,腕消玉,饶盐饶酱五味足。”正像我们身边的世界所具有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一样,五味俱全,才不致味同嚼蜡;五味调和,方能领略准则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