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会计改革高度
“现在想来,会计改革高度的提升工作从1982年就开始了。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草拟、颁布、实施。”魏克发回忆说。
在魏克发的会计人生涯中,《会计法》的草拟,是他工作中重要经历之一。
当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有会计界代表提出会计立法提案,提交财政部研究办理。财政部领导决定,由会计司负责起草工作:“当时,我很积极。从1982年到1984年,我负责组织司内几位同志专门从事《会计法》草拟工作,在两年半的时间里,跑了很多地方调查研究,并与理论界专家多次探讨。”经过十多次的易稿后,初稿终于成形,报经部办公会讨论后,正式报请国务院审议。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法》正式颁布。
“《会计法》的颁布,从会计业务法规提高到会计工作基本法的高度。会计工作有法可依了,走上了依法治会的道路。有了这一步,以后很多事情就好办了。”魏克发笑着说。
《会计法》公布实施后,宣传工作列入日程。魏克发立即组织撰写《会计法》讲解提纲,举办各省市区财政厅局会计处长参加的《会计法》讲习班,掀起全国会计人员学法知法的热潮,会计工作的新局面由此展开。
法律具有强制性,但道德是内心自觉性。会计工作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也需要道德规范来制约。因此,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20世纪80年代,魏克发提出“顾大局、讲效益、求实际、遵法纪、身廉正”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一般规范,并编撰《社会主义会计职业道德》一书,引发社会大讨论。《财务与会计》杂志社曾开展多次专题讨论。这些对提高会计行业职业道德都有积极推动意义。
3.拓宽会计改革的广度
当时改革开放的春风正吹向整个神州大地。中国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整个开放的形势都强烈表达着这样的要求:突破原有业务局限性,拓宽会计工作范围。
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受到国内外欢迎。广东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于是,魏克发一行人南下广东进行调查研究。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出炉。这个制度规范了中外合资企业会计业务,使合资企业会计工作有章可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迈出了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步伐,是会计国际协调化的重要开端。为了更好地宣传中外合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司应国际会计公司邀请,同税务部门一道先后到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宣传。
“做好会计工作,首先是制定必要的法规,规范会计事项处理程序,使会计业务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需要依靠较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来进行。他们的工作质量就会提高,尽职尽责,精打细算,为企业为国家起到增收节支的效果。”这是魏克发一贯的管理理念。
而那个时候,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普遍不高。
建立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当时,全国会计人员队伍在600万左右,大专以上学历只有百分之几,中专文凭也不过是10%左右,不少会计人员是“学着干、干着学”的状况,广大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当时想了很多解决办法,比如,靠学校学生的自然补充,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每年会计自然淘汰十几万,但是学校毕业生一年才几万人。所以,我想到了在职人员进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魏克发说。
那时,山西省办了一个会计函授学校比较成功。于是,借鉴他们的经验,请示部里,决定由会计司组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采取总校——分校——函授站的形式,分别由财政部、各省厅、地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办学校,离不开资金支持。“当时,全国有600多万会计人员,一人一块钱,一年600万经费。财政部拨付,会计司分给各省市,就当作是钓鱼钱,各地财政再出点钱,一下子就办了起来。”魏克发回忆说。当时,近30个省办起了会计函授学校。从省到地、市、县,一竿子到底。最多时,全国在校生达到50多万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一时炙手可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