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经济大省,作为全省经济评审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方案制定过程科学审慎,历经多次讨论才最终成形,具有重大意义。”广东省博士后成果应用促进会理事长、高级经济师林海平说。他全程参与了本次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方案制定。
为释放经济专业人员创新活力,为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完善职称层级,增设正高级职称,并新增知识产权专业。目前,职称评价改革方案已正式实施并接受申报。
破除经管人才职业生涯天花板
改革后,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职称名称依次称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
正高级职称的增设,有何重要意义?
林海平表示,以往经济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审仅能评到副高级职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济管理人才的上升空间。如今增设正高级职称,一方面是对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能力的认可,另外也完善了经济专业的职称评审通道。这无疑破除了经管人才职业生涯“天花板”,将提升经济领域相关人才参加职称申报与工作的积极性。
“比如在一些省属企业、上市公司等,管理能力强、业绩好的高管,今年可以参加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的评审,这对于广东的人才认可、引进与经济建设发展起到一个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林海平说。
方案明确,动态调整后的专业设置,保留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财政与税收、农业等5个专业;调整并设置了运输经济、建筑经济、商务等专业;新增知识产权专业。
林海平介绍,专业的设置调整也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比如增加了知识产权专业。“在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重要,因而本次经济评审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也是因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搭建了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具体而言,对创新经济活动方式、构建经济新业态、推动行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及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经济从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和科研能力等条件申报高级职称。
此外,由国家、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及粤东西北地区服务锻炼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含省行业主管部门选派的专业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相关专技人员可“转型”参加职称评审
方案进一步拓宽职称评审范围,如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等组织中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职称评审。
“个体经济是广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其相关人员纳入评审范围,将有力调动其经营积极性,为广东的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林海平说。
为推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方案明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转型”参与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如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经济专业人员初级职称;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则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经济专业人员初级或中级职称。
方案还指出,我省建立经济系列与会计、审计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取得会计、审计职称系列中级职称的,可作为申报经济专业人员副高级职称的条件;取得会计、审计职称系列副高级职称的,可作为申报经济专业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条件。
参评人员的增多,是否意味着职称含金量将有所降低?“改革后的方案增加了详细的量化指标,尤其重视参评人员的科技创新、经济管理能力以及工作实效和贡献,破格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评委对标申报要求进行评审,职称评审结果更具说服力。”林海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