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时间:2022-06-15 作者:广东省财政厅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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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592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白茹等592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1),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蔡奋等13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请各有关单位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7月5日前快递寄至广东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310。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3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