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河南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河南考区)部分科目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流程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各报名点要于7月2日前将已审核盖章的《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省辖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复审,各省辖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复审后填写《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8日前报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予以审核确认。
请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免试申请者的材料受理、审核工作。
附件:
1.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2.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汇总表
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