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宁阳县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动审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办法》明确,督察督办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重大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查出重大问题整改等情况。县委审计办负责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的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会同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督察督办。
《办法》要求,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等的沟通协作,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督察,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督察督办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县委审计办要建立督察督办台账,加强过程跟踪监督,强化工作闭环管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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