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V观财报|航天信息及时任财务总监等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10月17日电上交所网站16日披露关于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信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夏涌涛、张凤强、马振洲、高宇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以及相关公告,2017年至2020年,航天信息开展的相关贸易业务会计核算不准确,涉及的营业收入分别占相关年度营业收入的3.32%、6.80%、3.91%、2.48%,业务毛利分别占相关年度利润总额的0.18%、0.34%、0.29%、0.06%。
上交所表示,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会计期间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保障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未对相关贸易业务进行正确、规范的会计核算,导致2017年至2020年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航天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夏涌涛、张凤强、马振洲、高宇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定,夏涌涛作为相关贸易业务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张凤强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相关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航天信息及相关贸易业务负责人夏涌涛、时任财务总监张凤强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要求航天信息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航天信息是航天科工集团控股企业、以信息安全技术为核心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防伪税控业务、企业财税服务业务、智慧业务、网信业务等。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航天信息营业收入42.17亿元,同比降3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037.11万元,同比降113.37%。该公司称,公司重要盈利点的防伪税控业务,受产业形态深化调整、行业格局剧烈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业绩大幅下滑;智慧产业、网信产业等业务领域市场竞争加剧,业务规模、盈利水平有所下降;持有的中油资本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产业基金业绩未达预期,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差异较大。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月16日收盘,航天信息报9.7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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