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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行为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4-12-13  作者:卢志坚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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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苏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于今年6月至12月联合开展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江苏省检察机关已针对该领域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1件,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27亿余元。

原标题:“江苏:依法整治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行为”

作者 卢志坚 杨学飞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于今年6月至12月联合开展财会领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专项行动。记者近日了解到,截至11月底,江苏省检察机关已针对该领域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1件,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27亿余元。

近年来,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通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不仅在国有资产交易、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领域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还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经济政策效能发挥。

今年6月,江苏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部署成立省、市、县三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共治工作机制。此后,该院与江苏省审计厅建立贯通协作机制,将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作为监督重点;探索检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联动督促问题解决。

专项行动中,江苏省检察机关做实一体履职,建立了省检察院统筹调度、设区市检察院办理重点案件、基层检察院重在摸排线索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与此同时,江苏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强化综合履职,针对财政、科技等财会监督主体、行业监管主体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对涉及国有财产股权收购、转让等民事案件,综合运用民事执行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等多种手段,督促、支持相关国有企业积极追偿受损财产损失。对财会领域第三方机构严重违法执业及其关联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履行审查起诉和侦查监督职责,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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