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审计》| 高位谋划 创新驱动 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十堰市委审计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以高质量审监督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十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十堰市委审计办”)作为市委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坚持高位谋划、创新驱动,推动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全力推动提升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质效,切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提高站位,把牢审计工作政治方向
增强审计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指导审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出台《十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修订版)》《十堰市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坚持高位系统谋划。及时提请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等,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构建“情况直报、成果直签、线索直转、整改直督、巡察直连、上下直通”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闭环;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推动建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更好发挥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明确审计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实施“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城市更新、守水保水护水、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流域综合治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等重点审计项目,确保审计工作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大局,推动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强化执行,做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审计成果直接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同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等工作机制,印发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请示报告内容。建立并完善《十堰市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明确市委审计委员会应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具体事项以及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具体事项,及时向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印发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格式模版,明确行文格式和报告载体,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请示报告台账。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台账,每季度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自查,推动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加强与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存在不足和改进方向。2024年以来,累计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项目计划调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总、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报告36份,督促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上报重大事项报告113项。
纲举目张,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研以致用促提升。十堰市委审计办围绕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总结相关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相关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推动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开展对所属丹江口市、竹溪县等8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督导,重点关注党委审计委员会机制运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办等情况,切实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
科学规范促履职。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印发指导组建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提示,并下发相关成立文件模版。对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后,及时印发《关于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的通报》,通报相关问题,督促尽快整改,推动完善职能、健全机制、规范履职。
向内挖潜促落实。围绕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在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属国有企业、市直医院、市直学校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推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4家市属大型国有企业设立总审计师岗位,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久久为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办法,压紧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印发《十堰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明确约谈原则、约谈对象、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等内容,推动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明确审计整改标准。围绕提升审计整改质效,推动制订《十堰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操作指引》,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原则、要求等,按照问题性质和风险程度,分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强化督察督办。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从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十堰市审计局印发《关于2024年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一体推进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对近年来审计专报反映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联合市纪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办工作,持续跟踪审计专报市领导同志批示意见落实情况,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谋深谋远,全力服务科学决策
分析提炼,靶向发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对重要审计情况深入分析、认真提炼,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层次和水平。2024年全年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审计专报和重要情况报告23份,得到市领导同志批示52人次。例如,针对审计专报反映的全市建设工程领域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问题,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介机构市场行为规范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风险提示,防微杜渐。分类编印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提示,系统梳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和履职风险点,为领导干部依法规范履职划定红线、明确底线,促进其树牢正确政绩观。系统梳理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制定EPC建设项目易发问题清单,及时向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印发相关工作提示,推动EPC投资完善机制、科学决策、规范管理。
问题清单,防治并举。坚持问题导向与成果导向相统一,梳理汇总近年来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在“治已病、防未病”上下功夫、见实效。例如,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提炼,及时向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易发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推动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作者系湖北省十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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