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发布《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的通知》。
天津市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批准立项100项(其中:一般项目70项,青年项目30项)。截至规定的结项时限(2024年12月底),97项课题申请结项,3项申请延期,可延至下次科研项目结项前完成。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评审鉴定工作采取现场答辩进行评审,经过专家组审阅打分,评出“优秀”等级科研项目20项(其中:一般项目14项,青年项目6项),“良好”等级科研项目72项,“合格”等级科研项目5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按照《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津会字〔2016〕10号)规定,对鉴定为“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加下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对于主动放弃结项项目,将做出撤销立项处理的决定,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请市会计学会组织的会计科研项目。
附件 :天津市2023—2024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