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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历史与变革(4)

来源:《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发布时间:2013-04-12  作者:待查   编辑:张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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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必将对我国事业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产生极大促进作用。

三、关于会计报表问题

与企业会计报表相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从会计报表体系上看,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二是从具体会计报表的结构上看,资产负债表采用“科目余额表”的结构形式。这两点表现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报表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现金流量表所表现出的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一张会计报表都不能替代的。首先,现金流量表已经成为与会计主体有利益关系的各方了解其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报表,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支调整为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的收支,所以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但事业单位有很多业务就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确定收支的,因而其编制相对比较容易;其次,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和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由于对这一部分业务采用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使得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而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了解事业单位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可支用现金额。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流量表显得非常重要。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问题。资产负债表是静态的时点报表,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它所表示的必然是一个时点而非时期。但是,事业单位规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不科学,格式采用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原理,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余额平衡表,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既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类要素,也包括了“收入、支出”这类属于特定时期的动态项目,从而使这张表失去了原来的含义。作为反映单位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列示收支类项目是不必要的,同时也与收入支出表重复。因此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改进,并使之符合惯例要求。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改经过、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修订《会计制度》的背景

原《会计制度》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会计制度》。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012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财务规则》,并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国家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

二、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原则。修订《会计制度》与修订《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会计制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是与《财务规则》相协调的原则。《财务规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会计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财务规则》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财务规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是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会计制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本次修订《会计制度》,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会计制度》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将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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