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1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对1家会计所予以公开谴责、3家会计所及4名注会予以通报批评、1家会计所及4名注会予以训诫。对7家会计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约谈14家会计所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质控负责人,警示风险。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相关文件精神,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1年9月6日至11月6日对全省10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现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中共抽查了1,015份业务报告,其中:审计报告513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50.54%;验资报告100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9.85%;专项报告和其他报告40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39.61%。抽查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上能反映被检查事务所的整体执业质量水平和职业道德遵守情况。
从今年执业检查的整体情况看,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水平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治理逐步规范,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但同时也有部分事务所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且在小型事务所中尤为突出。具体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未设立或执行不到位;人力资源与业务规模及执业能力不匹配;质量控制复核执行不到位;复核记录未能体现完整的复核过程;审计底稿制作及管理不规范等。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忽视风险评估及审计计划工作;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检查结果经检查组及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论证,决定对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7家事务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14家事务所约谈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质控负责人,警示风险。
同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1家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3家事务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1家事务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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