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2022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结果
会计准则委员会公示2022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结果,拟入选30人。
NO2、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NO3、财政部加强财会监督
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NO4、新版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4885-2022)。
NO5、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证监会表示,《会计类第3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性意见,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提高市场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会计类第3号》共涉及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租赁、股份支付等11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NO6、审计准则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应用指南》等两项应用指南,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NO7、第二届会信标委咨询专家名单
财政部聘任王龙等54人为第二届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任期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
NO8、财政部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财政部发布公告表彰100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NO9、2022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NO10、最高法回复在司法审判中公平合理认定会计所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平台”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36号建议的答复》。这是经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关于在司法审判中公平合理认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的建议》作出的详细答复。
NO11、证监会答复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案
证监会答复《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案》,答复中提到,证监会将会同财政部继续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情况,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完善,提高实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发挥由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理论学者等多方参与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