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粗略计算,“四险一金”加上职工福利和工会经费等项费用大约为职工基本工资的52%。调查结果表明,47%的纺织企业都未计提这些费用。这在欧美国家是难以想像的。
3.环境保护投资不足,厂内厂外污染治理不到位,不仅降低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而且使劳动者处于极端恶劣劳动环境之中。而欧美企业则大多实施OHSAS或SA8000。
4.偷税漏税。很多企业投资或净资产增加迅猛,但利润和所得税的增长则遥不可及。
5.在我们调查的企业中,很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转制而来,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通常暗箱操作,采取“让地主搞土改”的方法,也就是说转制后的企业基本上转到转制前担任厂长经理的人手中,加之,削价转让、零值转让、隐匿资产的现象普遍,这些企业简直就没有成本!外国企业真是没有办法跟我们的企业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上述种种情况,那些企业老板、管理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大多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甚至认为天经地义。或许这才是解决成本内容合法性问题最棘手之处!
从宏观分析框架看,在国家层面上的问题一是对外贸认识不清,于是乎,只要为中国企业扫清国际贸易道路总是好事,没有注意到这是有条件的,因而遇到反倾销调查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时,我们因缺乏系统的应对策略而往往反应过度,例如2005年1月,我们突然宣布对我们自己企业出口的148个服装税号加征出口关税,5月又宣布从6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74种纺织品的出口关税,而到5月30日又宣布从6月1日起取消针对81类纺织品的出口关税,诸如压港纺织品处理、纺织品贸易设限谈判等,都有类似的问题,但这并非意味着否定我国外贸部门的工作和贡献;二是我们在处理外贸问题时没有与人民币升值问题连接起来,在处理人民币升值问题时又没有很好地与外贸问题及其生产厂家经营联系起来,实际上在现有的条件下,增加出口是会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将会抑制出口,给出口企业造成损失,当然我们可以按照两害相比取其轻的原则办事,但我们已经陷入两难的困境;三是对以美元为主导的世界货币体系对我国经济潜在的伤害估价不充分,我们必须有外汇储备,美国就可以没有。如果遇上一位美国总统和一位美联储主席都不太负责任,在美国没有支付能力时就印刷钞票,我们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得遭殃。
总之,贸易问题并非经济歧视或经济霸权,我们还可以主导解决这些问题。但人民币升值问题则是赤裸裸的经济霸权。
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企业层面上我们提出如下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我国在世界上已逐步树立起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这也应该体现在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上。按照现代管理理念,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对企业自身的相关利益者负责。这不仅包括股东、债权人,而且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等。企业不能只会赚钱,也应该对那些被影响和影响自己的个人和组织承担起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2对企业来说就是要依法经营;对国家来说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劳动法》、《税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的执行力度。有人以为,这将使我国企业失去低成本优势,减少出口,放缓经济增长。静态地看这可能是对的!但撇开立场和利益问题不论,我们必须说,最重要的是谋划。例如执行《劳动法》所增加的企业成本实际上是员工工资,按每周工作60小时计算,每个员工的工资大致增加150%。进言之,基层员工工资增加是实实在在的内需扩大,也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由外贸向内贸转换的基础。其次是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很难想像,只是依靠人力就将那些具有高新技术、高水平管理的发达国家的企业打垮,其政府不反倾销是没有办法面对其选民的。
3.财政、税务、外贸和外汇管理部门应该强令各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系统,提供建立内控制度的指引,要求年度财务报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这不仅是防范和应对反倾销的要求,也是执法的要求。
在国家层面上,我们有三条建议:一是宏观政策的微观化。我国出口企业发生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或许25年前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农民,因此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应该“一竿子插到底”,使宏观与微观浑然一体。例如,我们可以制定一些出口企业指南、防范和应对反倾销指南、防范和应对外汇风险指南等。二是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财政、税务、外贸和外汇管理部门应协调一致,用全局观点处理本部门的问题,因为如果政策不当,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例如解决人民币升值问题在短期内的措施就是多使用外汇和放缓出口,实际上有些政策则与此相反。三是适应新的变化,调整本部门的工作。
对那些进出口企业的CFO同仁,我们也有两条建议:一是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系统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学会如何在企业国际化和金融工具创新日新月异的条件下理财。
(作者于增彪系清华大学教授,张莉系国家发改委调研员,李落落系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博士生,郑艳新系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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