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以徐永祚为首的改良派认为,尽管中式簿记存在许多问题:如帐簿无一定组织,记帐无一定科目,记帐简略而过帐繁复,记帐单位凌乱,各户层次不清,未采用多栏式记帐等等,但是都可以参照西方复式簿记原理加以改良,仍然保留收付为记帐符号及中式帐簿记帐方式等传统做法。而以潘序伦为首的改革派(郭道杨,1988)则认为,改良中式簿记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因为中式簿记是不科学的、不进步的,只有借贷复式记帐法(西式簿记)才是科学的、进步的,从发展趋势看,中式簿记必然被西式簿记所取代。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双方刊物停顿,争论暂时搁浅,但两大会计师事务所仍各按其主张推行不同的记帐方法。直至解放前夕,我国工商企业中采用借贷记帐法者多为大型企业,采用改良中式簿记者以中型企业为主,而在一些小厂、小店,有的用改良中式簿记,有的仍沿用单式收付记帐法。但是,各高等商科院校会计系从选用教材到讲授课程,则只讲借贷记帐法,从无动摇。
我国著名会计史学家郭道杨教授在《中国会计史稿》一书中对这段历史有翔实的记载,并且作出了公正的评价:“20世纪30年代所发生的改革或改良中国会计之争,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影响最大的一次会计学术讨论与交流,是我国老一辈会计学家、学者为振兴中国实业,改进中国会计落后状况而作的重要努力,也是我国会计学术初步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
三、收付记帐法与借贷记帐法之争
(一)记帐方法之争在新中国的延续。
新中国成立不到半年,上海《大公报》于1950年1月和3月先后发表了章乃器所撰《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帐》及《再论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帐》两篇论文,主张“统一地依据货币的收付关系而记帐”;换言之,即以现金的收付为基础,根据现金的真收付和现金假收付(转帐业务)的观念来记帐。也就是后来的“现金收付记帐法”。作者断言:“我们固有的收付记帐法,不但是民族的、大众的,而且是更科学的。反之,外来的借贷记帐法,当然不是民族的,不是大众的,而且还是不够科学的。”以上两论引发的议论,自然是强烈的,可是当时还没有专门的会计刊物可以提供读者讨论的园地。直到1951年1月《新会计》创刊,当时担任中央财政部会计制度司司长的安绍芸,在这期刊登的《关于记帐方法的说明》一文中说:“中国现在通用的记帐方法有二:一为借贷记帐法,应用复式簿记原理;一为收付记帐法,就是章乃器先生和徐永祚会计师等所提倡的记帐方法……。一个是新的,外国的;一个是旧的,中国固有的。究竟那一个好,那一个不好,见仁见智,直到现在仍得不到解决……。孰优孰劣,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这一段话就为记帐方法之争在新中国的延续开了绿灯。
1951年2月,《新会计》发表了张道传、朱家珍合写的《讨论章乃器先生的收付记帐法》一文,作者认为:收付记帐法的观点着重于“现金观点”,借贷记帐法的观点,则着重于“财政观点”。在举例比较分析后,提出“现金观点”是片面的,主观的;“财政观点”才是全面的,客观的。因此认为借贷记帐法比收付记帐法更科学,更进步。《新会计》编者在发表此文前面加有按语,希望以此文“作为一个引子”,引起各方面都来参加讨论。
(二)五花八门的收付记帐法相继出台。
《新会计》1951年2月另又发表了《我所知道的四种收付记帐方法》,此后,在《新会计》和1952年创刊的《工业会计》,1959年创刊的《企业会计》以及1964年创刊的《会计》(以上几种杂志均系前者停刊、后者发行),乃至1979年创刊的《财务与会计》等杂志和其他报刊均断断续续地有新的收付记帐法提出,也有对这些方法进行讨论的文章。就以我们当年收入文集的收付记帐法就达十几种之多。在这么多的收付记帐法中,有单式帐,也有复式帐;有的名同实不同,也有的实同名不同,不免让人有眼花镣乱之感。但是在这么多的收付记帐法中,有的影响较大,有的使用范围较广,有的仅昙花一现,有的使用时间较长,殊不一致。现择其中三种说明如下:
1、现金收付记帐法:现金收付记帐法的特点是以现金作为记帐主体、用收付指明记帐方向的一种不完全的复式记帐法,也是我国固有的“跛形帐”的发展。本文前面介绍的徐永祚会计师的改良中式簿记和章乃器先生所倡导的收付记帐法基本上均可归属此类。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不少工商企业采用它。1949年后,银行系统、供销社系统、事业单位和不少工商企业均采用过它,人民公社初期的生产队也使用过现金收付记帐法。
2、财产收付记帐法:《经济研究》1962年第9期刊登了阎伯臣、何光裕、吕伯炎合写的《关于记帐方法的探讨》一文,首次提出了“财产收付记帐法”的概念。两年后,他们又在《会计》1964年第9期发表了《谈谈财产收付记帐法》一文,详细地介绍了财产收付记帐法的基本内容。财产收付记帐法是以财产为记帐主体,用收付作为记帐符号,实行“同收、同付、有收有付”的记帐规则,并采用“收入-支出=结存”为平衡公式的一种复式记帐法。
与其他新的记帐方法提出时一样,财产收付记帐法也引发了不少议论,就在《会计》1964年第11期和第12期上,先后发表了《对财产收付记帐法的几点意见》和《实行财产收付记帐法的几点体会》二文。前者持反对意见;后者则认为在生产队实行财产收付记帐法的过程中好学好做,取得了成绩。在以后的讨论中,正反两方的意见都有,而反对者的意见多集中在对“同收、同付”的记帐规则和平衡公式方面,认为不符合客观规律。当时,推行财产收付记帐法的多为人民公社的生产队。财产收付记帐法后来亦称“以钱物为主体的记帐法”或“钱物收付记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