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只要有人在私事(或公事)方面要对任何一位已在陪审法庭报告帐目的官吏提起诉讼,他就应该在其报告帐目之日起3天之内,将自己的姓名和被告人的姓名,以及他控诉此人的罪行,再加上他认为适当的罚金数目,详细记录在一块目板上,然后提交给审计官。审计官接受并审阅这些记录以后,倘若认为该起诉可以成立,就立刻分清它究竟是属于私人案件还是属于公众案件。如果系私人案件,即将该板交付司法执行官备案。司法执行官接受以后,再将该帐目板向陪审法庭提出,由陪审官作出最后裁决。可见,官吏的责任观念在当时已深入人心,渗透到整个希腊政府,报送会计帐册让审计官审查已蔚然成风。(亚里斯多德:雅典政制,刊于《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p.126.)
现珍存有关于官吏贪污受贿的诸种诉讼史料,其中有两件与古代雅典杰出的政治家伯里克利有关,那是发生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前后的事件:
1,有人揭发古雅典大雕刻家、上述伯特浓神殿中雅典娜神像雕塑者菲狄亚斯(公元前490——前430年左右)有贪污黄金的嫌疑。当时伯里克利是菲狄亚斯的好友,所以,他毅然出庭为其申辨,据说激动之时竟痛哭流涕。但他的努力无济于事,菲狄亚斯最终还是被判了刑。
2,审计官通过审查伯里克利报送的会计帐册,认为他犯有擅自挪用公款罪,结果,伯里克利不仅被罚款,而且还丢掉了将军的职务。后来,雅典人们有感于他对国家所作出的独特贡献,并认识到雅典确实缺他不可,才撤销了原判。当时就有人埋怨说:“伯里克利与其报送会计帐册,勿宁设法逃避报送帐册更为得策”。(片冈义雄片冈泰彦:《ウルフ会计史》,法政大学出版局,1980年版,p.153.)
这两件事说明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在古代雅典,无论谁的官有多高,权有多大,只要被发现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就得受到严厉的制裁。足见雅典的这套审计监督制度在当时发挥了多么重大的作用。对此,且不说古代埃及和巴比伦人,甚至连罗马人也感佩敬服,自叹莫如。
我国奴隶社会的审计监督制度也未达到这样高的水平。
所以,古代希腊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乃是希腊人的荣光和骄傲,它雄居前列,独具特色,在文明古国审计事业蓬勃发展的熊熊火炬中,闪烁着耀眼的辉芒。
通过上述介绍,我们自然还会明白,审计虽然与会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说会计主要是应经济管理之需而产生的,主要职能是管理,那么审计主要是应经济监督之需而产生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历史表明,一个政权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发展自己的财政经济,就必须建立一套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审计监督制度。否则,官吏就容易腐化堕落,政治就容易削弱衰败,经济就容易混乱不堪。雅典有了这样一套审计监督制度并遵照实行,所以,较之那些贿赂、裙带风公行、贪污盗窃泛滥成灾的斯巴达之类的寡头城邦,他们的政治就廉洁得多,奴隶制经济发展的节奏也要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