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德国国家审计的发展
在封建德国的数百个公国中,以普鲁士和奥地利最为强盛。王公们驾驭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官 僚机构,促使各级官僚阶层依靠来自上层的指令性和命令性的管理方法,进行着强制性的封 建政治统治和农庄经济管理。
在普鲁士威廉一世时期,官僚行政机构就初具规模,专制王权最终确立。他的箴言是:“ 朕乃君王,故应为所欲为”。
1713年3月4日,新继位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签署了一份对亲密朋友埃伦赖希·博吉斯拉 夫·冯·克罗伊茨(Ehrenreich Bogislav van Creutz)的任命书。任命书中指示:(250 Jahre Rechnungsprufung,Frankfurt am Main 1964,p.15-16.)
我们特别委托他监督我们的、军用的和民用的出纳工作,这样,他就成为 负责人而被委托管理出纳处的工作。……应最谨慎地防止一切错误、贪污和混乱,……尽一 切办法防止和限制所有不必要的开支并很好地管理其他事务。……没有我 们的预先知道和批 准,不可有特殊的国家预算支出。当他在监督业务中发现哪怕是很小的混乱和错误,或者发 现会计人员和其他官员不是以应有的忠诚、努力和准确来满足部门的要求,那么,他就应该 毫不迟疑地与有关指定的团体联系,并处理这些事项,或者向我们汇报自己对此事的意见,而不可对我们有丝毫的隐瞒。正象他每次所作的那样,当会计帐目由总出纳处编制出来以后,他应该作为代表亲自进行审查。……。
一般认为,这份任命书乃是总会计院(General Chamber of Aounts)创立的最早文件。从此,克罗伊茨出任总监督官,作为国王的代表,负责对政府的会计帐目和各项收支进行审 查。显而易见,这种国家审计已经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
1714年10月2日,国王又命令为总监督官配备四位顾问,以协助会计帐目的 审计工作。所以,有的人视1714年10月2日为德国国家审计机构的创立日。不过,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名为总会计院的审计机关正式成立于同年11月 份,因为它的办公地点于11月设在柏林长桥处的邮政大楼。
关于这一审计机构的性质,威廉二世1717年6 月16日在给“真正的秘密预 算顾问”、“总会计院的负责人和主席”克罗伊茨的一道命令中解释道:(250 Jahr e Rechnungsprufung,Frankfurt am Main 1964,p.15-16.p.17-18.)
这一总会计院是一个特殊的团体,它应只从属 于我们最高层人物,而不应从属于任何其他人。…… 总会计院应在我们真正的秘密预算顾 问、战争预算顾问和总监督官冯·克罗伊茨的主席团和由其任命的梅布里斯(Membris)的 领导之下。
国王在1713年3月9日的一份公告中还明确指出:(250 Jahre Rechnungsprufung,Frankfurt am Main 1964,p.15-16.p.19.)
审计机关不要注意收入流入何方,而是应把国家的利益看作是最高 原则,是一切。
总会计院的建立,为国王通观整个管理、澄清责任和巩固集权统治,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九年后,也就是1723年1月19日,新颁布的宪法决定取消 独立的总会计院。根据1723年2月9日和3月2日的命令,审计机构改称为最高军 事和国家会计院(der Bezeichnung Ober-Kriegs und Domanen-Rechenkammer),从此,审计监督工作成为下属团体,移至普鲁士第一财政部长的第二和第四局 局长之手,全然失去了其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