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孚高科等多人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年4月1日,江苏证监局公告,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简称威孚高科)及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威孚高科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等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公司与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等开展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2021年度下滑95.39%,但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威孚高科等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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