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观
道德在孔子的财富观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论语》“里仁篇”中就有“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述而篇”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胜枚举。这表明孔子财富观强调的是伦理规范对人们经济活动的制约。
事实上孔子并不是认为利不应得,只是要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得到。《论语》“述而篇”提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即致富如果真可以求得的话,即使做个手持皮鞭的小官,我也去做。可见孔子对于做官得利还是向往的,但是孔子又于“子路篇”中说到“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此亦印证孔子认为君子不能只顾小利而误了大事。
没有道德的财富“天厌之”,但道德不是求利致富的枷锁。
孔子赞同什一税率,主张减轻税负。《论语》中有“哀公问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哀公问主管财务工作的有若:饥荒年资金运用不足,怎么办呢?有若说:何不采取什一税率?)“彻”就是什一税率。当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一税率已不适用。但是孔子反对重税、倡导薄敛轻税的重要思想却发人深省。特别在刺激经济、振兴产业、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的当下,结构性减税无疑是立竿见影的调控手段。(连载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