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66~1977年的流行语——会计制度
1966~1977年,我国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在给全国人民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带来深重灾难的同时,会计工作也未能幸免。运动时期,频繁的政治运动令经济活动近乎停顿,经济建设陷入混乱甚至恶化的局面。在批判所谓修正主义路线的借口下,作为经济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受到严重冲击,造成了我国会计研究的停滞和会计工作的倒退。
派生流行语之一:废除会计制度。由于“文化大革命”初期对于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问题的过分关注,使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一些扭曲,过分强调会计的阶级性,阶级斗争几乎取代了全部会计工作。在“要算政治账,不要算经济账”、“三年不算账,钱也跑不到外国去”、“核算无用”、“取消会计核算”等谬论的传播和影响下,“工业七十条”和“商业四十条”等行之有效的经济运行法规被诬蔑为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被斥为“管、卡、压”,讲求盈利被批判为“利润挂帅”。财政部的会计制度管理机构被撤销,各级主管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也被撤并,许多单位的财会机构和会计人员被精简和下放,大多数企业的财会工作失去管理与控制,企业会计制度形同虚设,整个企业会计制度体系陷于瘫痪的状态。此外,会计理论界的一些著名专家、教授被错误地打成反动学术权威,下放劳动、有的甚至遭受人身迫害。会计研究成果被视为封、资、修的毒草,大学会计教育开始停招、停办,会计期刊被停办,几乎没有公开面市的会计理论著作和论文,只是到了“文革大革命”后期,才出现了少量适应农业学大寨需要的有关农村人民公社财务会计的小册子。
派生流行语之二:整合会计制度。1969年11月,财政部在上海召开全国企业财务改革座谈会后,重新整合已经陷于瘫痪状态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即逐渐启动。从1970年10月开始,财政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试行草案(讨论稿) 的通知》、《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地质勘探会计制度》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和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试行办法》等。1973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国营企业若干费用开支办法》和《关于加强国营工业企业成本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国营企业会计工作规则(试行草案)》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报表》、《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特别是在《国营企业会计工作规则(试行草案)》中,根据当时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并对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会计核算、清查财产、财务监督和会计管理等工作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些重新整合的企业会计制度的陆续出台,为在“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环境中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由于受“四人帮”“反击右倾翻案风”和“批林、批孔”等一个个政治运动的干扰,这些重新整合的会计制度虽然使被“文化大革命”冲击得支离破碎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修补,但整个体系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初步确立了经济工作的首要地位,会计界也陆续出版了部分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会计教材,发表了一些会计论文,但数量很少亦未形成什么影响。
二、1978~1991年的主流行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中国的经济发展又经过了两年左右的徘徊,以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才开始顺利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国民经济逐步摆脱了瘫痪和半瘫痪状态而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2年党的十四大,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建立的是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相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模式。
(一)1978~1988年的流行语:重建会计体系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以改革为主题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9年1月,党中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方针,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步从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的主旋律,“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的命题愈发突出,使得我国会计发展突破了以政治需要为导向的格局,转而为经济发展与管理服务。在结合我国会计改革实践继续学习和研究前期苏联社会主义会计进行理论创新的同时,引进和借鉴西方先进的会计理论与方法,科学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会计体系,形成了我国会计理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会计全面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派生流行语之一:恢复会计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对“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破坏而停止运用的会计制度体系进行了恢复与修订。1978年9月修订了《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1979年财政部恢复了会计制度司的职能,1979年开始修订并颁发“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套会计制度。1980年财政部首先对涉及范围比较广、影响面比较大、会计业务相对复杂且具有普遍性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恢复和修订,发布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此后,财政部于1981年制定发布了《国营供销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在财政部修订恢复有关会计制度的推动和示范下,一些具有行业特点的企业主管部门如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外经济贸易部、农业部、林业部和水利部等,分别以与财政部联合制定后颁发和经财政部同意后颁发的方式相继修订恢复了有关行业的会计制度,对各有关行业的企业单位提出了具体会计核算要求。这些措施的实施,既有力地促进了不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重新构建工作,也将全面恢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85年,为了满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中央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的需要,财政部还于3月正式发布了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这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过渡的重要探索,此后还分别于1985年、1989年两次对《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