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宪法偏重于立法权,所以,从理论上讲,政府的支出应由议会给予信用,政府的决算应受议会审核。但实际上由主计审计长负责这项任务。故该法案充分体现了财务之立法监督的精神。
《国库和审计部法案》由47条款组成,相当于汉字六千字。现分主计审计长的主计和审计业务介绍其主要内容:
(1)主计的职掌
该法首先指出:“为了加强国库和审计部的工作,管理公款的收入、保管和支出,有利于帐目的审核,特制定本法。”
国库发放既定费和岁定费两种。前者系根据国库的继续法案,自国库统一基金拨付的费用;后者系由国会一委员会每年重新议定的费用。二者的拨付程序不完全相同。
监督既定费的程序是:
a.议会制定拨款法案的总额;
b.英王颁布命令,依上项总额交付财政部加以处理;
c.财政部依据上项命令,编制请款书呈送主计审计长;
d.主计审计长负责审核财政部请求的信用,如果没有异议,则就岁定费项目之下需要的金额,送交信用准拨证给英格兰;
e.有了这个证明,财政部才能随时就所需款项以支付命令通知英格兰银行,自国库往来帐户的存款,转国库支付总监的帐户,以备支用;
f.英格兰银行在支付以后,马上将转帐金额及其预定的用途,通知主计审计长,让他们知道财政部与英格兰银行发放金额的数额,看是否与其核准拨发的数额相符;
g.如果不遵照上述各程序办理,则负赔偿的责任。
监督岁定费的程序是:
a.在每季之末,财政部编制既定费需用金额表,请求主计审计长给予信用;
b.主计审计长一经证明所需款项系议会核准之数,则送交信用准拨证给财政部;
c.由财政部命令英格兰银行转拨信用于各支用机构的帐户上。
由此可见,既定费与岁定费的程序并无实际上的不同。只是对岁定费的监督,不需要英王的命令。